武汉某大桥水中墩钢板桩围堰施工方案二十三
分类:新闻中心更新时间:2016-05-12编辑:武汉中冲建筑浏览次数:3661
武汉某大桥水中墩钢板桩围堰施工方案二十三
发现问题,及时督促作业队整改。
E、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安全检测合格证、安全使用证、各项限位、保险装臵齐全有效,开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,合格方能作业。
⑶施工用电
A、严格执行JGJ46-88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。
B、对施工用电经常组织检查,检查包括: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,线路运行情况,特别是在风雨季节更要随时检查漏电防护情况。
⑷起重吊装
A、严格遵守《承台施工技术方案》的要求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
B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,按规定进行清场,加强现场监护,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,进行钢板桩围堰时,经理部主管领导应到场监督,确保施工安全。
C、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具、索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
D、为保证现场施工作业的连续性,各部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,相互照应。不得违章作业,违章指挥,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。
9.5钢板桩围堰施工安全措施
鉴于钢板桩围堰施工危险性较大,项目部编制了《钢板桩围堰施工安全专项方案》,用以指导钢板桩围堰施工。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如下:
⑴围堰施工时必须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,并有计算书。
⑵施工中,当遇有涌水、涌砂影响基坑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。
⑶围堰需抽排水时,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。
⑷围堰及支撑,结构必须坚固牢靠。基础施工中,挖土、吊运、浇筑混凝土等作业,严禁碰撞支撑,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。施工中发现围堰、支撑有松动、变形等情况时,应及时加固,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。
⑸围堰支撑拆除时,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。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。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征兆时,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
⑹人工修整基坑时,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,一般大于2.5m。多台机械开挖,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。挖土自上而下,逐层进行,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。
⑺拔桩时要先震动1~2分钟,再慢慢启动卷扬机拔桩。在有松动后再边震边拔,防止蛮干。
⑻在开挖基坑边沿处,必须按规范设两道1.2m高的牢固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,并在夜间挂红标志灯。严禁任何人在深坑处休息。
⑼夜间施工时,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。
⑽非机电专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基础机电设备。
⑾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,实行持证上岗制度,不经培训或无证者,不得进行上岗操作。
⑿设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养护工作,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指挥,避免人多时乱指挥,出现安全事故。
⒀在钢板桩围堰外围靠近主航道侧一定位置需设置防撞装置,以防止船舶撞击围堰,造成安全事故。
⒁水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救生衣,以防人员落水。
⒂桩基、承台施工,要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水位、施工安全情况。
序号 | 危险源 | 施工作业活动范围 | 可能造成的后果 |
1 | 人机事故 | 机械设备、起重设备安全装置失灵 | 人员伤亡 |
2 | 起重伤害 | 钢丝绳及吊具选择不合理、起重臂下及周围站人、违章指挥、吊物捆绑不牢、钢丝绳断裂、起重超负荷 |
财产损失/ 人员伤亡 |
3 | 机械伤害 | 机械设备带病运转、挖掘机施工 |
财产损失/ 人员伤亡 |
4 | 物体打击 | 传递材料或结构材料没有焊接牢固、螺栓未上紧、高空落物 |
财产损失/ 人员伤亡 |
5 | 化学性爆炸 | 氧气、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 | 人员伤亡 |
6 | 触电、灼烫 | 电源没有设漏电保护器、电焊机未接地、电缆破损或违章操作或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|
财产损失/ 人员伤亡 |